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許多東西都有附加價值,

卻沒人注意到其附減價值。

尤其越昂貴的東西附減價值通常越成正比的兇。

最廣為人知的例子大概就是買車,

確實有能力付頭期款和車貸,

卻忘記車子從內部到外部到處都是消耗品,

需要更換以及保養的細節多了去了~

更別說是光加油的機會就多到炸。

這只是比較常見比較多人了解的情況,

物質換來的任何東西其實都是有附減價值的。

比方買的起名牌的衣服,

可惜整天生活庸庸碌碌,

不但沒有場合穿,

平民用的洗衣機洗個幾次可能就會崩壞,

更是沒有多餘的錢送洗。

或是買得起煥膚療程,

每天卻在狗屁倒灶塵土飛揚的環境下工作,

皮膚壞的比煥的還快...

我得說句憤世嫉俗的:

牛牽到北京還是牛,

豬帶了珍珠還是豬,

鹹魚翻了身還是隻鹹魚。

真有能力連生活環境都翻轉的人才有資格談物欲。

我就是那個愛逞強卻把一切都搞砸的人,

過去我很看不起那些明明買得起卻總是說用不到的務實傢伙,

我總覺得他們也太認命了~

但我發現我根本不是「不認命」,

只是「不願認清事實」。

我沒有能力翻轉我自身的現況,

以為能做一些昂貴的消費就很了不起。

繞了一大圈,

最後還不是要像我最看不起的正常人一樣按部就班~

真沮喪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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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IndigoLipstic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